青岛市海洋发展局2019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9-04-25
2019年,市海洋发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经略海洋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决策部署,严格遵循“想透、说清、干实”的要求,突出市委提出的“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两条线,瞄准市委发动“海洋攻势”六场硬仗目标任务,着力摸清和解决海洋发展中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明确“攻山头”、“稳阵地”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制,努力推动海洋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海洋发展体制机制
一是组建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健全沟通联络和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海洋发展重大事项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统筹推进海洋发展工作,高质量完成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交办各项任务。二是探索建立我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体系,健全完善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体系,加强对海洋经济运行数据的共享、整合、分析和研判,积极争取国家级海洋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工作试点,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三是加强与智库和专业咨询研究机构合作,建立全市海洋发展专家顾问(咨询)委员会;筹办全市海洋转型升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经略海洋能力。四是搭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系统梳理全市海洋科技研究成果,按照基础理论、技术、应用等类别分类建设海洋科技成果项目库。探索成立“海洋科技成果推广联盟” “青岛市渔业科技推广联盟”,着力构建企业+科研机构共建研发转化模式,推进涉海企业需求和海洋科技成果供给有效对接,促进技术突破和市场产业化。
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优势特色海洋产业集群
一是提升服务涉海企业水平。摸清我市涉海产业门类和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底数,开展联系走访“双百”活动,建立企业微信服务工作群,建立定人定向联系制度,助推企业发展。建立海洋产业重点项目库,健全重点项目推进机制,与发改部门建立项目调度共享机制,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动态调整、滚动推进,及时调度分析,扎实高效推进海洋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海洋经济增加值规模和占比持续提升。二是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城市专项扶持资金的示范引导和放大效应,统筹推进沿海、远海、深海、陆海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智慧海洋、海洋高端装备、海洋工程、海洋旅游、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实施涉海大企业发展助推计划,吸引知名海洋企业总部落户,鼓励尚未涉海的企业向海延伸,支持重点涉海企业优先上市,加快海洋经济创新发展。三是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挖掘远海潜力,稳步发展远洋渔业,力争远洋渔船达到160艘,加快建设中国北方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研究制订《青岛市海洋牧场建设行动方案》,研究出台《青岛市新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完善《青岛市新渔业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促进现代渔业转型升级发展。制定实施《青岛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编制完成《青岛市湖泊(水库)渔业专项规划》,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结合深远海抗风浪网箱养殖发展,探索实施南北接力养殖。制定渔港标准化建设方案,加快传统渔港升级改造,着力建设功能完备、管理规范渔港。四是拓展深化合作交流。协同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协助办好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
三、牢守海洋发展底线,提升海洋综合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围填海现状调查,加快妥善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海洋用途管制、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环境综合治理等制度体系,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销号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深入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和“生态岛礁”建设,加快推进大公岛、灵山岛、竹岔岛、斋堂岛等海岛整治修复。梳理近期可开发利用海岛基本情况,研究破题海岛保护利用举措。二是强化海洋灾害预警报和应急处置。提升预报预警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能力建设,开展海洋精细化预报和重点保障目标预报,强化浒苔联防联控,超前谋划部署,全力做好浒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强化海洋执法监管。深入开展“海盾”“碧海”“护岛”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围填海等违法行为。探索实施“依港管船”模式,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编制渔业安全生产手册,加强渔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渔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落实渔业资源总量控制要求,制定《青岛市加强渔船管控实施渔业资源管理方案》,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的清理取缔力度,实现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生产主体负责人主体责任,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2019年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任务不少于700批次,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