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0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将小港码头(渔业公司区域)规范提升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予以公示。
海域使用申请人:青岛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报告表》编制单位:青岛海洋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1日至6月25日。如对“报告表”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17号青岛市市民中心358房间
邮编:266000
电话:0532-66209613,0532-85886871
电子邮箱:qdhyjscpz@qd.shandong.cn
附件:小港码头(渔业公司区域)规范提升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