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5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将《青岛—黄岛轮渡工程用海调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予以公示。

海域使用申请人:青岛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书》编制单位:青岛海洋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6日至4月29日。如对《报告书》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17号青岛市市民中心358房间

邮编:266000

电话:0532-66209613,0532-85886871

电子邮箱:qdhyjscpz@qd.shandong.cn


附件:《青岛—黄岛轮渡工程用海调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