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1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将胶州尚德大道与西海岸新区珠宋路跨洋河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予以公示。

海域使用申请人: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报告书”编制单位: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12日至9月25日止。如对“报告书”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17号青岛市市民中心358房间

邮编:266000

电话:0532-66209613,0532-85886981

电子邮箱:qdhyjscpz@qd.shandong.cn


附件:胶州尚德大道与西海岸新区珠宋路跨洋河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