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缴海域使用金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鲁财综〔2019〕18号)规定,经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批准,下列用海项目依法减缴海域使用金:

金能沐官岛渔光互补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海域使用权人: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用海面积139.6624公顷,用海方式:透水构筑物、专用航道及其他开放式用海,该项目已列入省政府2022年重大项目,符合依法减缴海域使用金条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6月6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和个人对所公示项目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联系单位: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海域海岛管理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401房间),联系电话:0532-85883236,邮箱:qdhyjhyc @qd.shandong.cn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3年5月31日